侦探说法

当前位置:主页 > 侦探说法 >

广州侦探从事民商事务调查服务合法吗?
发布时间:2023-04-19 14:48

  侦探指政府机关以外从事民商事务调查服务的人。其中服务内容主要以财产调查取证、全国信息调查、人员行踪调查、网络诈骗调查、婚姻调查为主。

  我国尚无任何法律确立侦探的法律地位,因此侦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权。侦探无法涉足刑事侦查活动,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机关特定工作人员,才具有刑事案件侦查权。

广州侦探从事民商事务调查服务合法吗

  自从1993年,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侦探公司的存在,我国的侦探一直处于不可明说的状态。但在2002年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,“文身”、“侦探公司”、“私人保镖”等近年来新出现的社会服务明确出现在新颁布的“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”中。可以想见,在商标被合法化后,未来侦探及侦探公司也将必然走向合理合法的光明道路。

  为什么这么说呢?

  1、侦探存在的必要性

  私人侦探多年来热度高居不下,是有原因的。拿我们最简单的出轨案件调查来说,根据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关于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规定,当普通公民在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,如“包二奶、婚外恋”等家庭财产、银行存款被秘密转移、逃债人下落不明,以及遭到虚假资信、假冒伪劣、商业欺诈等的侵害,当遇到这些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和操作的课题时,由于一般公民不具备我国现时法律所规定的相应调查职权,同时也没有更多的调查技术,这一庞大的市场经济需求就逐步孕育、催生出私人侦探的市场需求。

  2、侦探是一种有效的执法补充

  侦探作为一种民间调查行为的组织机构,是对公安、法院等执法机关的调查的一种有力补充,毫不客气地说,如果加以合理利用,那么侦探将可以成为执法机关的利刃,补充执法机关的工作缺漏,更加有效地弥补司法机关的执法漏洞,更好地帮助司法机关的公开公平公正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3、法律的不断放开

 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了侦探公司的存在,但依旧保留了私人侦探和侦探公司的合法知情权,及所谓的民间调查权。而且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扩充。例如针对偷拍这一概念,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在“偷拍”证据的有效性方面撕开了一个口子,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、没有采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偷拍、偷录取得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庭上充当有效证据。这一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讲,为侦探拓宽了生存的空间,给了他们足够的底气。

  我国的侦探的历史并不如国外侦探的久远,也碰到了许多不良从业者的负面行为的影响,甚至得不到法律的认可,社会对本行业的观念依旧比较抵触,正常的经营活动目前依旧处于隐晦的灰色地带。但未来,随着行业法律法规的不断规范和完善,未来一定会走向正规化,合法化。